各有关律师事务所:
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拟公开在律师事务所中选聘常年法律顾问,为甲方提供2021-2022年度法律服务,现就有关事项公开函告如下:
一、服务内容
(一)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;
(二)就甲方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,提供法律意见;
(三)参与起草、修订甲方合同管理制度,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。乙方的执业律师在24小时内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并签字确认,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;
(四)为甲方起草、修订规章制度、条例或法律性文书,使甲方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,并纳入法治轨道的管理;
(五)应甲方要求,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法律建议;
(六)应甲方要求,处理法律事务、并依据事务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、相关法律文书;
(七)应甲方要求,参加甲方财务纪检监察联席会议;
(八)应甲方的请求,在合理范围内适当安排时间随同甲方出差协助甲方处理法律事务;
(九)应甲方要求,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及每月现场回访;
(十)应甲方要求,提供诉讼服务方案;
(十一)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二、资质要求
(一)律师事务所具有一定规模,具有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匹配的能力;
(二)律师事务所具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。
三、报价要求
同等条件和资质下,价低者中标。若报价相同,参考服务团队律师成员的资质、学历及工作背景顺次评比以下条件:
(一)团队中主要律师成员学历最高者优先;
(二)有香港政策经济法规工作背景的优先;
(三)有国际贸易、跨境电商、供应链金融工作背景的优先;
(四)有基建项目工作背景的优先;
(五)在开发投资领域工作年限较长者优先。
四、报送材料
(一)提供项目的收费依据及报价(报价金额需同时以汉字大写及阿拉伯数字小写表示,并注明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);请尽量准确真实报价,报价一经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予更改。
(二)服务方案及主要服务律师简介。
(三)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。
五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25日(星期天)18:00前将报价书一式3份及相关材料以密封件形式,送达甲方(钦州保税港区八大街1号企业职工生活配套区7号楼4楼自贸开投集团总经办)。
联系人:龙胤村 电话:0777-5881239,15278761565
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4月16日